日前,經武陵源區委批準,武陵源區紀委監委對武陵源區旅游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王愛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王愛民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;違反廉潔紀律,利用職權,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,違規經商辦企業,違規兼職取酬;違反工作紀律,不正確履行職責,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;濫用職權,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,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;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在工程項目款撥付及其他事項辦理過程中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王愛民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理想信念喪失,紀法意識淡薄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并涉嫌職務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十九大后不思改、不知止,性質十分惡劣,情節特別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武陵源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武陵源區委批準,決定給予王愛民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(武陵源區紀委監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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